‹ 把法院告上法庭,你说这是律师?

第931章 老米自有国情在(二合一)

  周云在这边说着他的想法,而经过了之前的事之后,陈律师再也不敢小看这个年轻律师了。

  哪怕对方在米国这里根本没办法做律师,但对方的专业水平是毋庸置疑的。

  陈律师听着周云的想法,终于开口道:“所以周律师,您是打算做Alice挑战的吗?”

  Alice挑战,说的大家能听懂一点,就是适格性挑战,就是说,你这个专利它不适格,它不能被算作一种专利。

  法律依据就是我们之前说的第101条,这方面,老米对于专利的审核特别严格,而我们国内比较宽松一点,所以这也是周云能找到的漏洞。

  至于什么叫适格性挑战,用大白话说,就是,米国法律认为一个专利应该保护的是一种方法,而不能说仅仅是一种想法。

  换句话说,要看你权利要求的核心保护范围本质上是不是一个抽象概念。

  如果只是一个抽象概念,或者说只是一种想法,那就不应该被保护。

  那有人还会觉得奇怪,既然这个专利在国内都已经能落地,能生产出产品了,为什么你还说它只是一个抽象概念呢?你还说它不适格呢?

  如果它只是一个抽象概念,为什么在之前他们能把这个专利申请下来呢?

  这就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,一个专利如果能落地,能生产出产品,那它能不能被Alice挑战打掉呢?

  答案是肯定的,而且在老米那边,有很多这样的案例,比如说19年的时候就有一个案例。

  是一个充电桩的专利,有产品而且落地了已经开始商业化运营了,结果直接被联邦巡回法院给打掉了。

  为什么会被认定无效?因为法院觉得,你这个专利的核心创新点在于“远程控制充电”这个抽象概念上,硬件只是常规组件。

  而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,产品是真的,但权利要求保护的“思想”被认定为抽象的,专利照样无效。

  至于说,如果专利有问题,那为什么还能一开始通过审查呢,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。

  老米那边专利首次审查是归专利商标局管的,而具体做这个事的,就是一线审查员,但是一线审查员的数量并不多,而专利数量特别多。

  这也导致了很多时候审查员不会具体去看这个专利的适格性情况,所以很多专利就会通过。

  但人家不用担心,为什么?人家后面还有IPR程序。

  也有人肯定会想,既然那个IPR程序有那么多审查员,为什么不把他们直接设置在专利商标局,直接在最开始审查的时候就严格一点呢?

  看你这话说的,就不懂老米的国情了吧,要是一开始审的那么严格了,后面靠着IPR程序吃饭的这些人,你让他们怎么办?

  就是要给你审查通过,然后再有人提无效,再听证,再诉讼,这样就能赚钱了。

  你说我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
  请收藏本站:https://www.178xs.com。手机版:www.178xs.com

‹ 上一章 下一章 ›
阅读设置
字号
19
行距
阅读宽度
60em
字体
配色
翻页模式
屏幕常亮
全屏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