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就不是人的名树的影了,而是被深深烙在灵魂的恐惧。
作为安总来说,他知道雷震的事更多。
单单人家还在徽安的时候,就能把陈老狗彻底搞翻,更不用说后面在帝都搞的那些事。
院子里的大少们都被他抓过,一个个给整的服服帖帖。
后面更是恐怖,各种大佬级别的人物,都被他收拾的一愣一愣的,而且几乎没有还手之力。
抛开这些不说,人背后站的人更是恐怖,谁敢不给他面子?
“雷总,我错了!我错了!”
“求您大人有大量,饶了我这次吧……以后您说什么那就是什么,我安陆唯您马首是瞻!”
认错,立即认错。
至于哪错了,安总根本不知道。
但他清楚一点,当被雷震咬上之后,唯有认错可能还会有一条活路,否则死定了。
“你哪儿错了?”雷震疑惑道:“难道不该姓安?虽然安阳侯也姓安,但你跟他并没有关系。如果真有关系的话,我还真得考虑下南岭王的面子。”
听到这句话,安总吓的磕起了头。
他发誓,自己跟安阳侯绝对一点关系都没有,无非就是撞到了姓。
对方的干爹是南岭王,结果最后依旧被雷震搞死。
这得多恐怖啊?
他这个实力,见到南岭王家的狗的都得客客气气,这会哪敢多说一个字?
磕头,求饶!
不管错没错,都当自己错了。
“哎呀,过了啊。”雷震扶起他说道:“安总,我找你来就是喝点酒,没其他意思,咱们根本无冤无仇好不好?”
“不、不……”
“我不该打压朱家,我、我……朱总,我给您磕头道歉了!求您大人不记小人过,以后我绝不会动你们朱家一下。”
“……”
根本扶不起来。
安总发现问题所在了,直接给朱红雁磕头道歉。
“安总,您快起来,这不合适。”
“朱总,您不原谅我,我就没法起来。”
“……”
他看的很清楚,雷震是把朱家的事揽过去了,所以不求到朱红雁的原谅,自己真的起不来。
至于说身份、地位之类的……
哪怕在外面呼风唤雨,这个时候该做孙子的也得做孙子,否则一切的一切就全完蛋了。
“雷震……”
朱红雁看向雷震,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。
“原谅吗?”
“小红雁,你如果原谅他的话,从前的事一笔勾销;如果不原谅的话,接下来敢干什么就干什么。”
雷震点根烟,笑眯眯的看着对方反应。
“这……安总,您快起来吧,我原谅你了。”朱红雁说道。
“谢谢朱总!谢谢朱总!”安总大喜道:“以后我怎么做,您看着就行,保证让您满意!”
得到原谅,如遭大赦。
他看向雷震,脸上全是讨好的笑。
“我的安哥,你这是干什么啊?请你来喝酒的,你整这一出啥意思?弄的弟弟特别不好意思!”
“来来来,把酒倒上,咱哥俩好好喝一杯……”
该喊哥就喊哥,反正这个称呼在雷震这里还不如老丈人廉价。
但还别说,这种必要的尊敬效果还是非常好的,对方不仅不敢以哥自居,而且内心会更害怕。
谁不怕笑脸虎?
这就好比牛逼轰轰的人物,见到你的时候哥长哥短,哪怕你知道是假的,清楚人家随便一巴掌就能把自己拍死。
但是心里有感觉不?
有!
害怕的同时,还是蛮有感觉的。
这就是蜡烛鞭子带来的效果差不多,相当具备成瘾性。
“安哥,第一次见面,小弟也是初来乍到,我干了你随意。”
“哎呀!我陪雷总干,必须干掉!”
“……”
两人喝起来,但从始至终安总只敢半个屁股落座,全程都是他在倒酒,甚至连菜都不敢吃一口。
看到这一幕,朱红雁嫣然一笑,眉目落在雷震脸上,散发着感激之色,甚至还带有一抹特别的情愫。
女人嘛,天生喜欢强者。
拜金也是崇拜强者的表现,也许未必真的喜欢这个人,但钱多的确是强者的体现。
喜欢强者,是喜欢强者足够强大的保护能力;喜欢有钱人,是喜欢有钱人足够多的金钱能力。
不同的时代,保护力都会以不同的载体出现。
所以男人可以没脸,但绝对不能没钱!
“安哥,我有个事请你帮忙。”雷震端起酒杯。
“承蒙雷总看得起,有事您吩咐,不管上刀山下火海,我都给您办的妥妥当当!”安总低眉顺目。
“做我的狗如何?”
此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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