皮肤干燥的季节,需要护肤的可不只是脸。

    身体乳也是必备的东西。

    只不过在这个过程中,她的目光不由得汇聚到了脖颈上的草莓印记上。

    这让她觉得热热的,闷闷的。

    嗯,肯定是因为刚刚热水澡洗的太久了,卫生间里水蒸气太多了!

    “希望快点消掉啊。”

    这不,她早上一睡醒,去卫生间洗脸的时候,忍不住又照了照镜子。

    这才过去一晚,草莓印记还是无比明显。

    她的皮肤实在是太白了,使得这两处印记就像是冬日白雪中的两朵红梅!

    想不引人瞩目都难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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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她还和林鹿约了一起吃午饭,然后去逛街,逛完街再一起去上一节瑜伽课的。

    吃饭和逛街的时候,倒是可以穿高领毛衣,或者系一条围巾。

    可练瑜伽的时候该怎么办?

    也没有高领的瑜伽服啊。

    更主要的是,她现在都不敢穿着睡衣睡裤下楼吃早饭!

    沈卿宁直接打开衣柜,换上了一件黑色修身高领毛衣。

    以至于下楼吃早饭的时候,年轻后妈王雨姗便纳闷道:“宁宁,你要出门了?”

    没有,中牛出去和林鹿吃饭。"她说。

    还别说,傲娇少女顶着这张清冷的脸庞,面无表情地回话也不会让人觉得有什么的。

    王雨姗倒也没多想。

    她还不忘夸了一嘴:“我们宁宁穿高领毛衣真好看,我脖子没你这么长,就穿不出这种效果。”

    沈卿宁拿着勺子搅拌着自己面前的黑米粥,都有点不敢回话。

    到了临近十一点的时候,她就驱车去接林鹿了。

    这一路上,她其实有点胡思乱想。

    因为她俩现在和程逐的关系,有点复杂。

    仔细回忆了一下,三人好像也很久没有线下聚在一起了。

    沈卿宁和林鹿已经很久没有同时出现在程逐面前了。

    站在她的角度,心态是偏向于明明是我先。

    是她先认识的程逐,也是她先明白了自己对程逐的心意,这些都早于林鹿。

    可问题在于林鹿对她无话不说,她这个死傲娇可不是这样的性子。

    从时间线上看,确实是她先。

    但是,从事实出发,她没有说出来啊。

    以至于现在的情况就是,林鹿早就告诉过她,她喜欢上了程逐。

    沈卿宁瞬间就变得很被动。

    以至于她和程逐在酒后接吻了,她也不敢说,昨天发生的一切,她也不敢说。

    毕竟按照先后顺序,其实也应该是先敞开心扉,承认自己也喜欢程逐。

    直接告诉她发生的一切,那还得了?

    那给人的感觉会很奇怪的。

    这就好比你告诉你兄弟,你喜欢上了一个妹子,你兄弟啥也没跟你说,但有一天突然告诉你:“那个我昨天和她接吻了。”

    卧槽,你小子!你妈的有毒吧!

    事态的发展就会很不可控。

    更何况这位少女还曾在闺蜜面前夸下过海口,说自己没打算在大学谈恋爱,还说出了那句自己的名言:“笨蛋才谈恋爱!”

    沈卿宁除了和程逐相处的时候,都是一个偏理性的性子。

    越是理性,她就会越往深处去想。

    而越想,便越会觉得这样做也不好,那样做也不对。

    她会更加畏首畏尾,想要找出一个两全之策。

    但这哪是在这么开车接人的途中就能想出来的?

    说起来,从先后顺序上来看,明明全是自己先。

    自己先认识的程逐,自己先明白了自己的心意,自己先和他有了亲密接触可为什么今天见林鹿还是感觉心虚啊!

    ——《傲娇的代价》。

    她在开车的途中,还忍不住往上拉了拉毛衣的领子。

    出门前,她还给自己的脖子打了一层浅浅的遮瑕,让草莓印记别那么明显。

    车子驶入林鹿居住的小区后,她便给鹿鹿发了微信。

    元气少女今天穿了一身白色的面包羽绒服,使得上半身看着有点鼓鼓的,反衬出了双腿的纤瘦。

    她一坐入副驾,就笑嘻嘻地道:“好饿好饿!宁宁开快点!我都已经想好要点什么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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